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基本条件(试行)
(2015年8月)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川教[2007]81号文件及德教人【2014】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德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拟评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拟评定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1.任职年限:任现职年满5年。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
3.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男满50岁、女满45岁免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4.继续教育:80学时/年。
5.培训: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读本培训合格和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
6.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2年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工作),且考核“合格”。
7.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据德教人【2014】12号文件规定,城镇中学教师评高级教师职务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8.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9.教学科研:
教学业绩在本市(州)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上过市级示范课、公开课或观摩课;至少有2篇论文(不少于2000字,独立撰写,本学科、本专业)在正式公开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0.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德阳外国语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无乱收费及校外补课现象,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11.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拟评定中学一级教师职称:
1.任职年限:任现职年满4年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
3.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男满50岁、女满45岁免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4.继续教育:80学时/年。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2年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工作),且考核“合格”。
6.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7.教学科研:
教学业绩在县级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上过县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或观摩课;至少有1篇论文(不少于2000字,独立撰写,本学科、本专业)在正式公开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德阳外国语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无乱收费及校外补课现象,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9. 培训:低碳经济培训合格、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读本培训合格。
10.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注:
一、正式公开的刊物指有公开刊号的:CN、ISSN、ISBN,内部刊物不算。
二、从2014年起,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本人签名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川职改办【2014】17号文件)
德阳外国语学校
2015年8月31日